方尽等了一会儿,见她不说话,提起的心慢慢放下来,牵起她的手道:“母亲和父亲都在等着,我们去吃饭吧。”
罗衣任由他牵了,往于父于母的屋里走去。
早饭摆在于父于母的房里。
哦,不应该说于父于母,这个世界以女子为尊,男子为卑,应该说于母于父。
罗衣对于谁尊谁卑,其实没有太大感觉。
总归是不平等的世界。
只是觉得有趣。
她当初随意翻阅小三千,翻到了这个世界。这个世界是由母系社会演变而来,从一开始,女人就是社会群体的主导。她们用智慧统治男人,管理男人,俘虏他们的心,降服他们的身体,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听话。
不听话的,都杀了。
活下来的男人,被《男诫》洗了脑。什么“男子无才便是德”,什么“粗鲁、霸道、强悍的男人没人要,男人就该娴静、温顺、在家里相妻教子”等等。
全是男尊女卑的那一套,只不过性别反了过来,就像是镜像世界的另一面。
在这里,女人可以三夫四侍,但只会生下正夫的孩子,其他都是玩物,可以买卖,可以送人。
长得高大的男人不讨喜,被歧视,走路都佝偻着腰。
身材以“穿衣显瘦,脱衣有肉”为佳,太胖了太瘦了都不好看,会被妻主嫌弃。
头发黑亮浓密,是加分项。
浓眉大眼,轮廓粗犷,线条硬朗的男人被认为丑陋,一辈子嫁不出去。
这里的女人们很机智的把孔武有力、血液里流淌着好战因子、有着强大武力潜力的男人边缘化,排挤得他们没有生存的空间,以巩固女尊男卑的制度。
于母于父住在正房,方尽牵着罗衣走进去,屈膝行礼:“母亲,父亲。”
在于母于父颔首后,牵着罗衣在桌边坐下。
罗衣坐着,他站着。
为于母于父布菜,也照顾罗衣吃饭。
“不必了,照顾晚儿吃饭吧。”吃了两筷子,于父就对他挥了挥手。
方尽屈了屈膝:“是,父亲。”
转而专心致志地服侍罗衣吃饭。
跟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没有任何区别,只除了性别调换了。
罗衣头疼得厉害,什么也不想应付,便在他的照顾下吃了早饭。
方尽很细心,而且照顾她很有心得,知道她什么时候吃到七分饱,便停下筷子。
“你有心了。”于父早已经吃完了,此刻坐在上首,不过是看着他照顾罗衣,见他停了筷子,才微抬着下巴道,“也别饿着自己,赶紧吃两口吧,不然人家以为我们苛待人。”
方尽屈膝道:“谢父亲疼爱。”
坐下来,无声地吃着微凉的饭。
吃完早饭,方尽告退,牵着罗衣回了自己房里。
他把她安置在门口晒太阳,又拿了一只拨浪鼓给她拿在手里,然后柔声说道:“妻主自己玩,我给你做双鞋子。”
说着,自己进屋端了针线筐子,在屋檐下坐了,低头纳起鞋底。
他微微挽起袖口,露出里面的白色中衣,以及一截白皙的手腕。
他是男子,哪怕体型高瘦,骨骼到底比女子粗壮,肌肉也显得结实。纳起鞋底来,动作熟练,又不吃力。
罗衣拿着拨浪鼓,坐在屋门口,打量着他。
方尽是个标准的美男子。放在正常社会,他也是个标准的美男子。
大致177的身高,五官精致,一双眼睛又大又圆,有点像猫眼,明亮而澄净。
哦,这个世界的标准,男子的身高以170-175为美,再高了就“丑”了。方尽这个身高,是有点超标,有点“丑”了的。
而且,他性格有点倔强。就看他现在,微微抿着唇,下颌绷紧,显然在想着心事,而且很不甘心的样子。这样倔强的性格,是不被妻家喜欢的。
所以他父母没有把他卖进更好的人家,因为有钱人家给女儿挑夫郎,瞧不上这样的男子。
方尽坐在屋檐下纳鞋底,嘴唇不知不觉抿紧了。他脑中总闪现出妻主那双不同于以往的发亮的眼睛。她是不是要清醒了?
用不了多久,她就要清醒了,是不是?
等她清醒过来,会是什么样的人呢?
他能服侍得了吗?
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,良久才发觉到一件了不得的事——没有声音!
身后静悄悄的,没有一丝声音!
妻主没有摇她喜欢的拨浪鼓?!
一惊之下,他猛地回头。就对上一双毫无混沌的,明亮而澄澈的眼睛。
“妻,妻主?”他心下一咯噔,针尖扎入了手指也感觉不到了,一颗心高高地提了起来。
罗衣这会儿头疼得有些受不了。她张口,哑声道:“擦擦你的手,给我捏捏头。”
饶是方尽猜到她可能要清醒了,可是真的听到她说话,还是吓了